新疆有色金属网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最新公告:     “新疆有色金属网”已全新改版,改版前内容请点击“查看2006年5月以前的内容”  [admin  2006年5月24日]        
 
本站首页 | 集团概况 | 新闻中心 | 党建廉政 | 工会共青团 | 市场动态 | 一线传真 | 政策法规 | 企业文化
您现在的位置: 新疆有色集团 >> 新闻栏目 >> 新疆新闻 >> 新疆新闻 >> 文章正文
专题栏目
更多内容
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
相关文章
没有相关文章
更多内容
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:“五一”放假通知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:“五一”放假通知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天山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4-23

 

    天山网讯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4月19日发出《关于2007年“五一”放假的通知》,全文如下。

    2007年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。为便于各地、各部门安排好节日期间工作和休息,现将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调休作如下安排:

    一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放假

    通知,5月1日—7日放假休息,共7天。

    其中1日、2日、3日为法定假日,将4月28日(星期六)、29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(星期五)、7日(星期一);5月5日(星期六)、6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月28日、29日上班。

    “五一”放假期间,各地、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,确保各族群众过一个欢乐、祥和的节日。(1)要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。(2)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,强化监督管理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。(3)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,严格值班制度,并有领导带班。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,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,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、妥善处理,不得延误。请各地、各部门将节日值班表于4月26日前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。

    二、按惯例,从2007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。即:上午7:30上班—11:30下班,下午14:00上班—18:00下班(乌鲁木齐时间)。

文章录入:xxzyl    责任编辑:xxzyl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   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  | 网站管理 |
    版权所有:新疆有色金属工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    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4号 Email:xjysjt@126.com
    电话:0991-4841560 0991-4840582 0991-4840829
    技术支持:乌鲁木齐方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

    *新ICP备0500039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