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色集党政办[2007]4号
关于“五一”放假及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、新鑫矿业股份公司:
2007年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。根据新政办发明电[2007]93号文规定,现将节日放假通知如下:5月1日至7日放假休息,共7天。其中:1、2、3日为法定假日,将4月28日(星期六)、29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(星期五)、7日(星期一);5月5日(星期六)、6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月28、29日上班。
“五一”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,确保各族员工过一个欢乐、祥和的节日。
1、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。节日期间各生产单位要强化监督管理,确保实现安全生产,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及时整改,坚持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,出现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,保证节日期间生产不间断,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2、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。各单位对热点、难点和敏感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排查,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抓信访稳定工作的机制,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,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,妥善处理,不得延误。切实把信访与稳定工作做好。
3、要杜绝节日期间的奢侈浪费行为。各单位在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吃喝,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。不准用公车、公款进行私人旅游等活动,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起表率作用。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,弘扬企业文化,树立企业形象。
4、节假日值班要安排好值班表,并于4月27日前上报集团公司信访办公室,联系电话:4842083,联系人:阿赛提。传真:0991-4842362。
5、按惯例,从2007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。即:上午9:30上班至13:30下班,下午16:00上班至20:00下班北京时间)。
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
新疆有色集团公司 2007年4月24日印发 |